阳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我市2021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对全市参与诚信评价的道路运输企业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现将初评结果(见附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核初评结果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地址:阳江市石湾北路137号903室,邮编529500;
受理电话:0662-3130160,传真:0662-3130101
公示期限:自2022年6月13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
附件:1. 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2021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客运企业)
2. 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2021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危运企业)
3.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2021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货运企业)
4.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2021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驾培企业)
5.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2021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维修企业)
6.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2021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出租车企业)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