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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阳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 【发布日期:2021-05-20 】 【来源: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3196】

阳发改信财〔2021〕14号

关于印发《2021年阳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阳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阳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部署,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发挥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用,根据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制定2021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1.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按照省的部署,抓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根据条例规定修订相关制度文件,加强信用建设法治保障。(市发展改革局)

2.组织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对全市已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组织进行梳理评估和清理规范,对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的措施,按规定予以修订或废止,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市发展改革局、市各有关单位

3.规范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按照省的部署推进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管理、交通运输领域系列信用管理、建设领域系列信用管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南粤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消防安全信用监管等。(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消防支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4.做好信用建设考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列入“法治政府”考评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考核,“政务诚信”纳入市级机关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市级政府机关进行考核,以考促建,发挥好考核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促进引导作用。(市绩效考核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发展改革局)

二、提升信用建设基础设施体系

5.推进信用核查功能对接粤政易。实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粤政易工作台对接,通过粤政易平台提供信用核查功能,方便政府人员开展信用监管,该项目纳入数字一体化项目建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6.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落实全国和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研究制定我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市发展改革局)

7.深化信用数据治理。按照《信用信息归集绩效考核办法》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归集通报制度,每季度开展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质量监测通报,作为“政务诚信”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双公示”工作质量,实现全市“双公示”数据零瞒报、合规率保持在99%以上、及时率提升至97%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提升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用

8.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省关于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改革方案,将省的评价结果推送至各有关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发展改革局、市、县各有关单位)

9.推进实施信用破解证明难。按照省的部署,在基本建设投资领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监管领域、住房公积金领域、安全生产领域、市场监管领域、税务领域、消防安全领域、文化执法领域等领域,实施由企业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特殊版本的信用报告,代替跑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支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0.全面建立实施信用奖惩制度。落实全国和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将相关信用奖惩措施嵌入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全面推进信用奖惩工作落地实施,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市发展改革局)

11.做好告知承诺信用监管。在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依托“信用阳江”平台归集承诺信息和承诺履行信息,将承诺履行信息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办公室)

12.开展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组织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特别严重失信问题、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等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城市信用状况排名。(市发展改革局)

    四、提升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3.大力推进信易贷进一步梳理银行机构信用信息共享需求清单,推动有关单位直接向银行机构开放共享,着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银行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组织各地各单位发动企业入驻国家“信易贷”平台并发布贷款需求,定期向国家“信易贷”平台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名单。推动“粤信融”平台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阳江银保监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及市、县各部门)

14.落实开展信易保按照省的部署,在全市推行“信用+电子保函”,对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实施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制度并减免保函费,进一步降低企业参加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资金成本。(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继续开展信用+”创新试点。加快建设守信激励系统建设,依托粤省事、粤商通平台为守信主体提供各类激励措施,为实施“信易+”提供一个平台,推动信用建设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继续推进县(市、区)信用建设试点工作,打造有阳江特色的信用建设内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

16. 鼓励融资信贷时查询社会信用信息。各级银行机构、金融机构结合本单位信贷业务实际情况通过“信用阳江网”核查申请贷款的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适当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对信用不良、尤其是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加强审查、谨慎审批。同时鼓励使用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局)

17.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帮助中小微企业增进信用融通资金。依托“农融通”依法依规推进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农户信用档案,积极推动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信用县创建,做好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信用服务。(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局)

五、提升信用建设助力创建文明城市作用

18.落实创文诚信建设各项任务。各有关单位按照《2021年阳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落实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监管、信用联合奖惩、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诚信宣传教育等工作。(市、区各有关部门)

19. 开展文明诚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评选“文明诚信商铺”、“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小区”等为重点,以打造“文明诚信示范社区”为目标,促进社区各主体文明经营、诚信守信,带动社区文明建设,提升社区创文工作水平,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试点开展,形成可复制经验后推广至全市各社区。(市发展改革局、市文明办、江城区)

市、县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抓紧启动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发展改革局将制定“政务诚信”绩效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易贷”平台推广、创文“诚信建设”工作、其他信用工作、创新工作(加分项)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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