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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上洋镇新顺旺日用百货商店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西县上洋镇新顺旺日用百货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1721MA7JXA7M9Q -- -- -- -- --
法人代表人: 蔡俊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西市监处罚〔2024〕4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构成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现查明,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等经营活动,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3日,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营业场所内对外销售卷烟,截止案发,涉案卷烟购销情况如下:商品名称购进数量(条)销售数量(条)销售价格(元/条)库存数量销售额(元)经营总额(元)(条)双喜(硬经典)411403140560双喜(软经典)3.40.4130352442双喜(硬经典1906)2017020340中华(软)1065010650利群(新版)1.20.2170134204红塔山(硬经典)10981098黄鹤楼(硬银紫)1014010140双喜(硬世纪经典)1021010210双喜(硬金五叶神)1014010140芙蓉王(硬)1022010220玉溪(软)1021510215双喜(软经典1906)1016010160黄山(新制皖烟)1014010140玉溪(硬)1020010200金圣(庐山)10751075双喜(软蓝红玫王)1012010120白沙(软)10901090黄金叶(乐途)1014010140合计24.61.6232264144综上,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货值金额共4144元,销售额共226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226元;二、罚款829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82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财务的金额(万元): 0.022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2-08
处罚机关: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