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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鲲鹏贸易商行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春市鲲鹏贸易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1781MACW878G21 -- -- -- -- --
法人代表人: 赖德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春市监漠处罚〔2024〕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违法事实: 经查,2024年06月24日,阳春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销售的下述卷烟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并抽样送检:1、双喜(硬世纪经典)0.5条,2、利群(新版)0.3条,3、玉溪(硬和谐)0.3条,4、双喜(硬红五叶神)0.2条,5、双喜(硬经典1906)0.4条,6、黄鹤楼(硬8度)0.2条。2024年07月04日,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上述卷烟的检验结论为真品卷烟。当事人为了吸引顾客进店,未依法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于2024年06月22日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至2024年09月19日止,当事人仍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24年06月24日,当事人被阳春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后停止了卷烟销售,2024年09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该商行未发现卷烟摆放待售,货柜内也未见卷烟库存,亦无销售记录。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4日,在此经营期间,当事人销售的卷烟是2024年06月22日从垌尾街购进的,无进货票据。购销情况如下:1、双喜(硬世纪经典)购进数量1条,购进金额:190元,销售价格230元/条,销售了0.5条,销售金额:115元;2、利群(新版)购进数量1条,购进金额:130元,销售价格150元/条,销售了0.7条,销售金额:105元;3、玉溪(硬和谐)购进数量1条,购进金额:380元,销售价格400元/条,销售了0.7条,销售金额:280元;4、双喜(硬红五叶神)购进数量1条,购进金额:160元,销售价格220元/条,销售了0.8条,销售金额:176元;5、双喜(硬经典1906)购进数量1条,购进金额:150元,销售价格170元/条,销售了0.6条,销售金额:102元;6、黄鹤楼(硬8度)购进数量1条,购进金额:170元,销售价格180元/条,销售了0.8条,销售金额:144元。上述卷烟合计销售金额922元,销售出去的卷烟减去商品的进货价款,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116元。上述卷烟按销售价格计算,经营总额共135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6元;2、罚款405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04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财务的金额(万元): 0.011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2-07
处罚机关: 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