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门市新会区鲁粤运输部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705MA4X65T3X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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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人: |
张秀菊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阳交罚〔2024〕00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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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2024年07月08日11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阳江市交通运输局银岭治超卸货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江门市新会区鲁粤运输部粤J3031挂重型货车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108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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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财务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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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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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29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7-29 |
处罚机关: |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