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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民福精神病医院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春民福精神病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24417817556465639 -- -- -- -- --
法人代表人: 许国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春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阳春民福精神病医院3号楼3楼楼梯间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3号楼3楼病房窗户设置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
违法事实: 阳春民福精神病医院3号楼3楼楼梯间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3号楼3楼病房窗户设置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存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阳春民福精神病医院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财务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4
处罚有效期: 2022-07-09
公示截止期: 2023-06-24
处罚机关: 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