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截至2015年12月31日)
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19日
编辑:苏俊源
附件: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截至2015年12月31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