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阳江市市级“双公示”事项目录梳理表(行政处罚) | |||||
处罚部门 | 处罚项目或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备注 | ||
编号 | 名称 | ||||
阳江市统计局 | 1 |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 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开除 | ||
2 | 县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市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
警告、记过、记大 过 、降级、撤职、 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