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19年第一季度纳税人欠税公告 2019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9号)的规定,现将我市至2019年03月31日止,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纳税人欠税公告名单(2019年第一季度)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19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