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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编辑日期:2020-08-10 】 【来源:】 【阅读:1472】
市直部门“双公示”目录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许可1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第二十一条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2年修订) 第二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 2018年省政府令第248号) 附件第44项 ;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统一省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农[2010]20号) 第三部分;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61号 第二部分第(四)点第1小点。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5〕8号 行政许可第1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3、《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3号修订)第三条;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粤农农规〔2019〕10号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3 饲料添加剂(不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五条;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2018年省政府令第248号)附件第43项;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0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第十六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4 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2018年省政府令第248号)全文;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第十五条;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第三条;4、《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5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第十六、十八条;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6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1、《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第十三条;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7 农药广告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修正) 第四十六条;2、《广东省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第32项。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8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 1、《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第十条、第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订)第二十条;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9 兽药经营许可 1、《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 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0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批准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十一条;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1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666号修改)第六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2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1、《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第七、九、三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主席令第24号修正) 第五十一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3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主席令第24号修正)第四十六条;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4 农药经营许可审批 1、《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第四条;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 )第十六条;3、《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 第十五条 ;5、《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十三条;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5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1、《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农牧渔业部发布)第十五条;4、《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第二十四、二十五条;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6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二十一、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四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第十三、十七、十八、二十条;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一、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6、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公告 2017年第14号 全文;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7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渔业类)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第十六条;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第十五条;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序号第29;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8 专项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三条;2、《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第一、二段。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19 水产苗种生产、进出口审核、审批 1、《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一、由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审核、核准)、报市备案事项目录(176项);2、《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6号)第四、十一、十五、二十一、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六条;4、《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第十七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20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主席令第24号修正)第二十条;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二十八、二十九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1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注册登记使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驾驶证未经审验,或者检验、审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 对使用生猪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不采购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 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 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诊疗活动的;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 对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事故后,当事人逃逸或者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 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 对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的;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销售的;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 对未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 对销售的蚕种未附具蚕种检疫证明、质量合格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蚕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蚕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 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二)经营假农药;(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 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 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九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第九章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九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九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九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九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 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鲜活农产品除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7 对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培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8 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9 对生产、经营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逾期不改正的;生产、经营的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逾期不改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款,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四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二十条第四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六十条第一款, 第八章第六十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0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1 对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2 对侵占、破坏天然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地的;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损毁、非法转让、丢弃人工创造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三款,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三款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3 对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第五款规定,情节严重(鲜活农产品除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4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二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5 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有关动物防疫条件,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三款;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 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6 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7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8 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生产、销售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9 对无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蚕种,或者转让、租借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蚕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蚕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0 【行政法规】对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1 对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2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按规定配备病害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3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4 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八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八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5 对无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驾驶证;擅自改变农业机械原设计转速、行驶速度和拖拉机挂车外形尺寸;拼装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动力机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6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7 对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有关资料、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且以上行为拒不改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8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9 对大规模批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常业或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后再犯的;以贿赂、回扣等方式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0 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的;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三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1 对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者未按规定备案的;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未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抗病性、光温敏感性、遗传稳定性等特征特性以及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的;经营应当包装而无包装的种子或者拆包销售种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2 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九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九章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3 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4 对拒绝、阻挠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种子监督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5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三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三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6 对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三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三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7 对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8 对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第四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第六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第七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9 对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0 对以不合格的蚕种冒充合格的蚕种;冒充其他企业(种场)名称或者品种的蚕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蚕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蚕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1 对执业兽医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疫病传播、流行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2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3 对“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二)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三)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四)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4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5 对冒用农(水)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6 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渔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行为的处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17年修改 第五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7 对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15年修订) 第八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8 对违反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9 对未按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0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1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四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2 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毁灭有关证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3 对有品种权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种子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第三十九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4 对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三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5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6 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7 对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8 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四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9 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0 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1 对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变更有关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八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八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2 对向无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种子的;经营无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受托代销种子者再委托代销种子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种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3 对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4 对屠宰厂未按照规定开展违禁药物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5 对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6 对屠宰厂出场的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三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7 对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8 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二)使用禁用的农药;(三)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五)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9 对生鲜乳运输车辆未取得生鲜乳准运证明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部关于印发《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的通知》 农牧发[2011]4号 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0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公告第82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1 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2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3 对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七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七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4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生猪或者屠宰病害、死猪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5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6 对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经营假劣兽药的;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7 销售的水产品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年 第四十九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8 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9 对水产品生产者生产产品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四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四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0 对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不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的;经营者不停止销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1 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2 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四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四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3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4 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无害化处理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第三章第一十条第一款, 第三章第一十条第二款, 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二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第三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5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6 对违反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7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鲜活农产品除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8 对未经实施查封的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启封、转移、使用、改动、销毁、销售被查封物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第二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9  对推广未经试验、示范或者未按有关规定鉴定通过的农业技术,或者违反技术规程,强行推广农业技术,造成应用者经济损失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第一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第一十二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0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1 对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生鲜乳收购站收购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二十条第四款;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2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二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三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四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3 对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4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5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6 对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三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四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五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7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8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场地、设备、物资、资金等生产经营条件或者仓储、保管、运输及网络平台服务的;传授、提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技术和方法或者为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监制服务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广告服务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票据、账户、合同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制作或者提供商品标识、包装、说明书的;展销会的举办者未履行审查等责任,致使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展销场所的;为他人隐匿、转移、销毁被查封、扣押的假冒伪劣商品的”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9 对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0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1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2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7年修正) 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 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3 对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及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4 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5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6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7 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的;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七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8 对屠宰厂或货主虚报无害化数量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9 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0 对在贮存、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渔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被包装物、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水产品,或者将水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1 对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四款;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2 对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的;承揽已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3 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4 对水产养殖中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5 对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6 对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7 对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六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8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9 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0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蚕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蚕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1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以下情况:(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2 对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3 对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4 对农(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不符合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5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6 对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或者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7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8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鲜活农产品除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9 对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引起疫情扩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七条第一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一十二条第二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0 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三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四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五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1 对违反规定,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发布动物疫情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2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或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八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3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4 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5 对屠宰厂或其他单位个人对屠宰生猪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6 对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二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7 对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8 对动物诊疗机构连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拒不改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9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0 对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七条第一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八条第一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一十条第一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一十条第二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一十一条第一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一十二条第二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1 对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2 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3 对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4 对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单位和个人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 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5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照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6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7 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8 对动物诊疗机构不再具备法定的动物诊疗条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9 对动物诊疗机构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0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四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1 对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2 对使用《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所列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或者将其作为促销赠品、有奖销售活动的奖品的,视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九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十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十一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十二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十三项,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十四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3 对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前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4 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5 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涂改标签的;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七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6 对水产养殖中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7 对经营、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的;在审定公告规定的适宜区域以外的区域推广种子的;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停止主要农作物品种生产、经营、推广一个生产周期后,继续生产、经营、推广的;未经批准从相邻省、自治区引种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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