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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气象局

【字体: 】 【编辑日期:2020-08-11 】 【来源:】 【阅读:1765】
市直部门“双公示”目录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广东省阳江市气象局
气象局
行政许可1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1.《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十三、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4.《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六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修改)第十五。
2.《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4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修改)十七条。
2.《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 对违反涉外气象资料管理规定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3号)第二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 对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有偿转让或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号)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3号)第四十条。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第三十四条。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二条。
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三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 对违反气象资料使用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号)第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 对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3号)第三十九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一条。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三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5.《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第三十三条。
6.《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 对使用不符合规定气象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27号)第十八条。
2.《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 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 对违反防雷安装、设计、施工、检测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1999〕21号)第十四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五条。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31号)第三十五条。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 对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 对违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三十二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1 对违反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2 对违反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 对违反防雷资质管理等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十五条。
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31号)第三十五条。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三条。
4.《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1999〕21号)第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 对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七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 对非法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4.《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 对非法发布气象预报 、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
2.《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第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7 对违反施放气球安全管理等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四十三条。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二十九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8 对违反施放气球资质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9 对违法进行涉外气象探测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3号)第二十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0 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九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1 对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2 对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五条。
3.《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3 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4 对危害气象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五条。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二十四条。
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第十三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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