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
县(市、区)部门“双公示”目录 |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许可1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全文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2号第四条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全文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六条 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号全文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 7.《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2号第四条 8.《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9.《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六条 10.《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号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2 | 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第三、七、九、十一条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修改)第十条 3.《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令第9号、2013年修改)第八条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第五、十二、十五、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第三、七、九、十一条 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修改)第十条 8.《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令第9号、2013年修改)第八条 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第五、十二、十五、十六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3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全文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四、五、七条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三条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全文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全文 6.《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全文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 8.《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四、五、七条 9.《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三条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 1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4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1.《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年修正)2014年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号公告第十条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九条 3.《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条 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 | 对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修订第六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 |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 | 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和电力设施安全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 | 对盗窃电能的行政处罚 |
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6号第四十一条 2.《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7号)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第七十一条 4.《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电力工业部令第4号第二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 | 对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五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 | 对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六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 | 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行政处罚 |
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第二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 | 对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擅自向外转供电的行政处罚 |
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6号第三十八条 2.《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电力工业部令第4号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 | 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规定能耗限额标准或者能耗限额的行政处罚 |
1.《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七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 |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七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 | 对违反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七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 | 对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或者不如实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1.《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八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 | 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经责令限期整改;不按规定整改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五十四条、第八十三条 2.《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五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 |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八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 | 对阻碍或者拒绝接受节能监督检查的处罚 |
1.《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一条、五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 | 对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计划、开展能源审计的行政处罚 |
1.《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 | 对违反规定、节能灯、电池生产者、销售者、进口企业拒绝回收废旧节能灯、废旧电池的行政处罚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第四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 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销售走私成品油的;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1.《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 | 对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 | 对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五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 | 对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地域范围内采石、采矿、爆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 | 对在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或者在储气库构造区域范围内进行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 | 对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的;(二)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的;(三)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的;(四)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的;(五)阻碍依法进行的管道建设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五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 | 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和临时监测单位不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报送价格监测资料、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屡次迟报的价格监测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2008修订)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2008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 | 对超越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已取消或收费标准已调低继续按原项目标准收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第三章第六条第二款 2.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广东省第十一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3.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广东省第十一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4.《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 | 对拒绝提供或者迟延提供、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成本监审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2008年修订第二十条、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第二十二条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2008年修订第二十条、第四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 | 对粮食经营者经营粮食、未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或粮食质量安全档案自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保存不足5年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3.《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 | 对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未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对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未和时整理达标;将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混存;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3.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 | 对运输粮食发生污染、潮湿、霉变发热等质量安全事故;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将粮食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将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于运输和储存食用植物油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六条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 | 对粮食经营者在粮食销售出库时、未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与检验报告不一致;检验报告未随货同行;检验报告超过3个月未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 | 对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未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采购和供应政策性粮食、未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采购和供应的政策性粮食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 3.《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 | 对粮食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粮食有害成分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未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售粮食、并记录备查;或未同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 | 对粮食经营者未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未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残渣处理、详细记录施药情况;施用过化学药剂且药剂残效期大于15天的粮食、出库时未检验药剂残留量;储存粮食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 | 对销售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以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质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作为口粮;销售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作为口粮;销售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的粮食作为口粮;销售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粮食作为口粮;销售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以和政策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口粮的粮食作为口粮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二款 3.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5.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6.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7.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8.《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 | 对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不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必备的加工条件;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有影响粮食质量安全的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3.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 | 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 | 对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虚报、瞒报政府储备粮数量;在政府储备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擅自变换政府储备粮品种、变更政府储备粮储存地点;违规销售政府储备粮;延误轮换、管理不善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政府储备粮霉坏、变质;利用政府储备粮和其贷款资金从事与政府储备粮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擅自更改储备粮入库成本;以政府储备粮对外担保或者抵偿债务、或有其他对政府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造成影响行为的行政处罚 |
1.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2.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3.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4.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5.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6.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7.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8.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 9.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 10.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 11.《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09年第三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 | 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 | 对粮食经营者销售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未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 |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3.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5.《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 |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具有与经营粮食的品种、数量、质量相适应的收购、储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具有与经营的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设施条件、仓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运输粮食的车(船)、器具应当完好、并保持清洁、非专用车(船)应有铺垫物和防潮湿设备、铺垫物、包装材料等应符合有关要求;具有必要的粮食质量安全项目检验能力;粮食经营者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检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3.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5.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6.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7.《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3 |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和时支付售粮款的;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和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4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章第一十条第一款 3.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5.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 6.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 7.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8.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 9.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 10.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1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1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13.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 1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15.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16.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17.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18.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19.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0.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2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23.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2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 25.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 26.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27.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28.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 29.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 30.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 3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5 |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 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6 | 对粮食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或者拖延承担粮食应急任务的行政处罚 |
1.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2.《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09年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7 | 对能源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三条至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第四十九条至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三条至第八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第四十九条至第六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8 | 对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00米地域范围内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9 | 对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地域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0 | 对违反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六十八条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六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1 | 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二十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二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2 |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对企业未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十八条第一款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十八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3 |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对企业未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十九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4 |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对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十八条第二款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十八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5 | 对施工单位未经依法批准进行下列施工作业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至50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100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500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6 | 对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和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条、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三十条、第五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7 | 对管道企业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依照本法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的;(二)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未和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的;(三)未依照本法规定设置、修复或者更新有关管道标志的;(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将管道竣工测量图报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的;(五)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将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报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的;(六)发生管道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七)未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五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1 | 对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的;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的;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向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或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因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被取消安全生产许可的;因管理不善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的;未按规定程序和手续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或者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处储存的;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宜恢复销售活动的;销售企业转让、买卖、出租、出借销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信部令第29号修订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2 | 对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 第四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 | 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 第二十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2006年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 第三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四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 | 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年修正 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 | 对特许人没有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2007年国务院令第485号 第八条、第二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 |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七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 | 对市场经营者未按要求报送有关经营信息与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2013年商务部令第3号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 |
对未公示或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的;未按规定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的;未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的;未按要求通过银行转账使用现金购卡的、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单用途卡资金超过限额的;未按规定设置有效期的;未按要求处理退货资金的;未提供退卡服务的;发生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未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按要求在媒体公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 商务部2016年第2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 | 对市场经营者擅自篡改、销毁相关信息和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2013年商务部令第3号 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阳春市教育局 | 行政许可1 |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 |
1.《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2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正)。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3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 3.《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91年修正)。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4 | 中外合作办学审核审批 |
1.《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粤府令第12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2号)第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教育部令第2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5 | 教师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修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二、十三条。 5.《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人〔2001〕74号)。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6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审批 |
1.《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 2.《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 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第十三条。 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7 | 未成年人入读工读学校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8 |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正)。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9 | 校车使用许可 |
1.《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2015年粤府令第208号)第十四、十五、十六条。 2.《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0 | 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 3.《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91年修正)。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 | 对托幼机构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等情节严重的行为或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2010年9月发布)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 | 对幼儿园①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的;②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③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等行为的处罚。 |
1.《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七条。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 | 对公办学校未经批准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 |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 |
1.《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 | 对民办学校的资产未与其他资产分开,未设立学校独立银行账号的处罚。 |
1.《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0号)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5号)第三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 | 对民办学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四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 | 学校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第六十二条。 3.《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五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 | 对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未将外籍教师、留学生的护照、签证或者就业证等信息报告相关部门的行为的处罚 |
1.《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第五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 | 未经批准自行设立、举办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或中小学校长培训班的违法行为 |
1.《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二十二条。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 | 对地方教材初审通过擅自扩大教材试验范围或未通过审查擅自列入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供中小学使用行为的处罚 |
1.《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第三十条、三十一条。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管理办法》(粤教基函〔2017〕200号)第三十条至三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 | 对单位或者个人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②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③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④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⑤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五条、第十条。 2.《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 | 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或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进行处罚。 |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
1998年3月6日发布)第十八条。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六条。 3.《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 | 对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纪、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七十九条。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第二十五条。 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 | 对未按法律规定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行为的处罚。 |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9号)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 | 对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处罚 |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 | 对民办高校资产不按期过户、办学条件不达标、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年度检查不合格、违反国家招生计划擅自招收学生等行为的处罚 |
1.《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教育部令第26号)第五十六条。 2.《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教育部令第25号)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建议根据2016年修正版本进行对照更新)第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 | 对校车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第四十条、三十一条。 2.《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五十四、五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 | 对违规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其它学业证书的处罚 |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6.《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教育部令第20号)第五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 | 民办学校①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②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③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④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⑤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⑥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第六十二条。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 | 对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 | 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七条。 2.《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教育部令第26号)第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4.《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阳春市公安局 | 行政许可1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
1、《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2007年粤府令第119号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2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1、《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77号第五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六、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3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第三、二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4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第三、二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5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6 |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三十二、三十三条 4、《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 24284—2009)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7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区域调整实施有关省政府规章规定和改革事项的决定》2018年粤府令第253号 2、《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十七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4、《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8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第四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2006年粤府令第108号第三条 4、《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9 | 印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
1、《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1997年粤府令第33号第四条 4、《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2000年民政部、公安部令第20号第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0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十二条 2、《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2015年粤府令第210号第十五、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1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1992年公安部令第8号)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第六、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2 | 首次办理普通护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第四、五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13 | 换发普通护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第四、五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14 | 补发普通护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第四、五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15 | 普通护照加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第四、五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16 | 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17 | 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18 | 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19 | 首次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0 | 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1 | 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2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3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4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游签注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5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6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7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8 |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探亲签注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29 |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团队游签注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30 | 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十三条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31 | 补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十三条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 |
自然人 | |
行政许可32 | 办理3个月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十三条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1 | 对保险诈骗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主席令第52号) 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 | 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修正)/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五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 | 对违反约束措施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 | 对未按期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修正)/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第6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 | 对保安员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保安员参与追索债务;保安员采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处置纠纷;保安员删改、扩散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保安员侵犯个人隐私、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四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 | 对有向无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形;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情形的行为的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2006年公安部令第87号) 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 | 对金融票据诈骗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主席令第52号) 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利用明火照明;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不制止吸烟行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禁烟标志;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允许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装固定封闭门窗栅栏;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期间封堵、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 | 对单位未经许可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个人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出借、转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45号) 第八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 | 对未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的行为的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 | 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三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 | 对拒不接受查验出境入境证件的;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未按规定办理出生登记、死亡申报、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 | 对未按规定内容、计划进行保安培训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 | 对技防系统主要设备和产品无相关质量证明的情形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 | 对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 | 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行为的处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 2005年公安部令第86号) 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 | 对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零配件的行为的处罚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 国务院令第307号 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 | 对未按期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修正)、(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十条、第五十六条第5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 | 对信用卡诈骗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主席令第52号) 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 | 对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出售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007年) 2006年主席令第五十号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2011年公安部令第1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 | 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三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 | 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 | 对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擅自更改、删除或者伪造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资料的;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1年修订) 无 第六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 | 对未按规定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未依法保存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记录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000年公安部令第51号) 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 | 对未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未妥善保管技防系统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未建立值班、监看、台帐、保密等制度;未加强对技防系统监看和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及监督管理;未对查看、复制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情况进行登记;未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未及时报告发现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 |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四条,2.《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18年粤府令第251号修订)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 | 对转产、停产、停业、解散未备案处置方案的行为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45号 第八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 | 对刻章企业非法经营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 /1997年粤府令第33号修正)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 | 对技防系统采获信息存储时间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形的行为的处罚 | 1.依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2.《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18年粤府令第251号修订) 第十八条、二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 | 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窝藏、转移、代销赃物;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 | 对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擅自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擅自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擅自改变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擅自改变计算机信息网络数据、应用程序;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的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公安部令第33号) 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 | 对未按规定缴交剧毒化学品购买证件回执、未按规定缴交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件、未按规定缴交已使用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根、未按规定缴交不再需要使用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未按规定作废、缴交填写错误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行为的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 (公安部令第77号) 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 | 对补领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2013年) 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 | 对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保护组织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未经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等级测评机构测评合格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如实提供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不服从公安机关和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调度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采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和互联网服务单位采取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不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的;接入服务提供者、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发现有害信息不及时采取删除、停止传输等技术措施的;含有计算机信息网络远程控制、密码猜解、漏洞检测、信息群发技术的产品和工具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提供者违反《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没有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007年)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四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 | 对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扣留车辆 |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1年修订) 无 第六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 | 对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 | 对猥亵、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 | 对违法的境外人员的限期出境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四号 第五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 | 对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8年修正) 主席令第10号 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 | 对强迫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 | 对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 | 对骗取护照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 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 | 对印刷非法印刷品的行为的处罚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年) 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条、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3 | 对未经许可从事爆破作业的行为的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4 | 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5 |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而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 无 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6 | 对伪造、涂改、转让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二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7 | 对协助骗取往来台湾旅行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 1994年修订) 无 第二十五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7月1日修订) 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 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8 | 对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9 | 对承修机动车不如实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 公安部令第38号 第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0 | 对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1 | 对典当行发现禁当财物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典当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商务部令第8号) 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2 | 对违反许可事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未携带许可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违规混装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违反行驶、停靠规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发生危险未处置;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发生危险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3 | 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行为的处罚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 公安部令第16号 第九条、第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4 |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5 | 对未预留与当地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系统联通的接口,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共享的情形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十一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6 |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7 | 对擅自印刷特种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特种印刷品;擅自承印特种印刷品;印刷业经营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擅自委托印刷特种印刷品;委托非指定印刷企业印刷特种印刷品的行为的处罚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年) 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8 | 对未携带许可证经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违反许可事项经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行为的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 (公安部令第77号) 第二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9 | 对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的行为的处罚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 公安部令第16号 第七条、第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0 | 对不避让校车的行为的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五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1 | 对违规收取保安培训费用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2 | 对未按规定标准制造民用枪支;不上缴报废枪支;丢失枪支不报;制造、销售仿真枪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订) (主席令第23号) 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3 | 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 主席令11届第51号 第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4 | 对非法获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 (公安部令第77号) 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5 | 对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 ;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修正) 第七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6 | 对转包、违规委托保安培训业务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7 | 对擅自变更大型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举办规模;未经许可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2007年国务院令第505号) 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8 | 对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 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9 | 对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公安部令第33号) 第二十一条。,《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2005年公安部令第82号)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0 | 对组织作弊;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第八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1 | 对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行为的处罚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2号 第八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2 | 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公安部令第33号)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3 | 对发布虚假计算机病毒疫情;未按规定提交计算机病毒样本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000年公安部令第51号) 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4 | 对从事收购、维修、加工行业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未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反销赃条例》/2009年) 无 第七条、第二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5 | 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第36号主席令 第八十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6 | 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行为的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7 | 对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未经核准或者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行为的处罚 |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 无 第十七、十八、三十一条。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8 | 对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冒用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 主席令11届第51号 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9 | 对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反销赃条例》 (2009年) 无 第十三条、第三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0 |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1 | 对非法赠与、转让报废汽车;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行为的处罚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 国务院令第307号 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2 | 对生产、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行为的处罚 |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2001年公安部令第57号) 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3 | 对招摇撞骗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4 | 对未按规定喷涂机动车放大牌号;机动车放大牌号喷涂不清晰;机动车喷涂、粘贴影响安全驾驶的标识、车身广告;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机动车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修正) 第五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5 | 对违规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三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6 | 对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出售报废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一百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7 | 对实习期内未按规定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2013年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1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8 | 对伪造人民币,变造人民币,出售、运输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2号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9 | 对要求娱乐场所保安人员从事非职务活动、未按规定通报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工作情况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公安部令第103号 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0 | 对技防从业单位设计、施工、维修未按照相关标准并保证质量、履行服务承诺;未建立健全建设资料安全保密、存档备查制度;未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的情形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1 | 对外国人非法居留;未尽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2 | 对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无 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3 | 对未立即冻结涉恐资产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4 | 对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直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未建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巡查制度;不制止、不举报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不制止、不举报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记录上网信息;未按规定保存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擅自修改、删除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终止经营手续、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 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5 | 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四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6 |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备案证书而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技防从业单位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2010年修订) 无 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7 | 对娱乐场所设施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娱乐场所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删改、未按规定留存娱乐场所监控录像资料;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设备;未对进入娱乐场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8 | 对安全专用产品中含有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 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9 | 对向无证企业转让机动车号牌生产计划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 1993年5月13日起施行) 公安部令第13号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3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0 | 对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证件出境入境;冒用证件出境入境;逃避边防检查;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1 | 对旅馆业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逾期不改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2006年粤府令第108号) 第五条、第二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2 | 对应装置而不装置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九条、第三十三条。,《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 无 第六条、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3 | 对违反警卫制度致使航空器失控,违规出售客票,承运时未核对乘机人和行李,承运人未核对登机旅客人数,将未登机人员的行李装入、滞留航空器内,承运人未全程监管承运物品,配制、装载单位未对供应品采取安全措施,未对承运货物采取安全措施,未对航空邮件安检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国务院令第201号,2011年修正)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4 | 对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未取得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进行国际联网的,不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国务院令第195号,1997修正) 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5 | 对骗领居民身份证;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011年修正) 主席令11届第51号 第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6 | 对购买、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2号 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7 | 对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8 | 对未按规定记录、统计、报送典当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典当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商务部令第8号) 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9 | 对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行为的处罚 |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2007年公安部令第93号) 第八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6号) 第十五条、十六、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004年国务院令第421号) 第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0 | 对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 第三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1 | 对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以被撤销登记的社团名义活动;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2 | 对不按规定配备校车安全设备;不按规定安全维护校车的行为的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3 | 对未按期申请机动车转入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修正)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4 | 对拆除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有关设施、设备后不按时报送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18年粤府令第251号修订) 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5 | 对未按规定颁发保安培训结业证书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十七条、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6 | 对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违规载货;货运机动车超载;违规载客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第二次修订) 第九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7 | 对拒不配合反恐工作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九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8 | 对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9 | 对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0 | 对毁坏铁路设施设备、防护设施,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九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1 | 对违反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非法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的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五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2 | 对使用拼装、报废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行为的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3 | 对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储存剧毒化学品未备案;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信息 ;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材料;未按规定期限备案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信息;转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45号) 第八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4 | 对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按规定报告;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的行为的处罚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 公安部令第24号 第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5 | 对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000年公安部令第51号) 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四)项、第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6 | 对指使、纵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7 | 对寻衅滋事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二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8 | 对虐待、遗弃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四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9 | 对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订) (主席令第23号) 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0 | 对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主席令第67号 第四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1 | 对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2 | 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修正) 第七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3 | 对单位擅自划定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停车站(点)的;组织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个人擅自划定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停车站(点)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1年修订) 无 第六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4 | 对以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修正)、(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5 | 对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公安部令第103号 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6 | 对泄露保密信息;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个人隐私;删改、扩散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指使、纵容保安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疏于管理导致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7 |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八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8 | 对外国人、外国机构拒不执行限期迁离决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七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9 | 对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娱乐奖品;非法回购娱乐奖品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0 | 对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身体条件不适合仍驾驶机动车;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2013年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八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1 | 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 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2 | 对台湾居民非法居留的行为的处罚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 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3 | 对未按规定签订保安培训合同;未按规定备案保安培训合同式样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4 | 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无 第六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5 | 对未按规定进行保安员培训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四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6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九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7 | 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8 | 对台湾居民未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 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9 | 对违规运输枪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015年修订) (主席令第23号)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0 | 对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1 | 对违法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2 | 对更改机动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1999年公安部令第38号) 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3 | 对未按规定进行再生资源回收从业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商务部等六部委令第8号) 第八条、第二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4 | 对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2012年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5 | 对未按规定悬挂娱乐场所警示标志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6 | 对未按规定办理保安培训机构变更手续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十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7 | 对收购、维修、加工行业从业人员泄露出售人、委托人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反销赃条例》/2009年) 无 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8 | 对未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的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五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9 | 对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七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0 |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转借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备案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不报;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库存情况的行为的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四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1 |
对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九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2 |
对收当禁当财物的行为的处罚 |
《典当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商务部令第8号) 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3 |
对邮政、快递、物流企业未建立健全或者未严格执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的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禁毒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3号) 第五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4 | 对装载未采取安全措施的物品,违法交运、捎带他人货物,托运人伪报品名托运,托运人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携带、交运禁运物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2011国务院令第558号) 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5 |
对按摩场所从业人员违规经营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
(2015年粤府令第209号) 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6 | 对网络运营者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7 |
对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2012年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8 |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零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9 |
对废旧回收、拆解业未按规定登记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反销赃条例》/2009年) 无
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0 | 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机动车交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1 |
对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2 | 对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未按审定的校车线路行驶;上下学生未按规定停靠校车;未运载学生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上路前未检查校车车况;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校车载有学生时加油;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的行为的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四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3 |
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许可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 2005年公安部令第86号) 第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4 |
对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5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利用明火照明;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不制止吸烟行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禁烟标志;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允许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装固定封闭门窗栅栏;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期间封堵、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6 |
对违规停放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九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7 |
对发现有非法内容的营业性演出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8 |
对破坏、污损坟墓;毁坏、丢弃尸骨、骨灰;违法停放尸体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9 |
对生产不合格机动车号牌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
公安部令第13号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和第十五条第2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0 |
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1 |
对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修正) 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2 |
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区货币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主席令第52号) 第二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3 |
对未按规定更正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件回执填写错误的行为的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
(公安部令第77号) 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4 |
对非法持有毒品;提供毒品;吸毒;胁迫、欺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 第七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5 |
对违反核定载质量运输危险化学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擅自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行为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45号 第八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6 |
对未按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区域作业未报告、违反标准实施爆破作业的行为的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7 | 对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九 号 第六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8 | 对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9 | 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0 |
对因滞留不归被遣返回国的行为的处罚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2002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99号令) 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1 |
对利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使用违法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二十九条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2 | 对在禁止场所和部位安装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行为;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妨碍公共区域技防系统正常运行;使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三十二条。,《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18年粤府令第251号修订) 第二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3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剧毒化学品许可证件;使用伪造、变造的剧毒化学品许可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45号) 第九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4 |
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五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5 |
对未按规定设置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技术防范设施的行为的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6 |
对未按规定进行娱乐场所备案变更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公安部令第103号 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7 |
对外国人擅自进入限制区域;外国人、外国机构拒不执行限期迁离决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8 |
对未按规定时间安排保安学员实习;非法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9 |
对超过核准数量印制、出售营业性演出门票;印制、出售观众区域以外的营业性演出门票的行为的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十一。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0 |
对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不处置、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2007年国务院令第505号) 第二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1 |
对偷开机动车;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无 第六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2 |
对未按规定查验证明文件的行为的处罚 |
《典当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商务部令第8号) 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3 |
对未尽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4 |
对外国人非法就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八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5 |
对妨碍反恐工作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九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6 |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九 号 第五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7 |
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九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8 |
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尚不够刑事行为的处罚的行为的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二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9 | 对非法买卖或者违法使用、传播采获的信息;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擅自提供、复制、翻拍或者删改、隐匿、毁弃采获信息;拒绝、阻挠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使用技防系统采获信息以及违法使用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18年粤府令第251号修订)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修正) 第五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0 |
对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有害数据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4年国务院令第147号) 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1 |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中发现赃物、有赃物嫌疑物品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商务部等六部委令第8号) 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2 |
对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证不符,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未携带许可证、备案证明,违规携带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的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3 |
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非法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4 |
对协助非法出境、入境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5 |
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逃避检查的;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6 |
对非法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行为的处罚(指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行为)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1986年)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1986年) 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7 |
对侮辱国徽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2009年修正) 无 第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8 |
对未按规定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9 |
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第二次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九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0 | 对未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未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培训;未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未按规定使用具有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000年公安部令第51号) 第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1 |
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按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行为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45号) 第七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2 |
对非法获取往来台湾旅行证件的行为的处罚(指以行贿手段获取往来台湾旅行证件)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 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3 |
对窝藏、包庇恐怖活动、极端主义犯罪人员以及拒绝提供恐怖活动、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4 |
对未按规定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娱乐场所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5 |
对种植物、设施物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第二次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第一百零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6 | 对未经审核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未按规定撤销自招保安员备案;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未按规定核查保安服务合法性;未报告违法保安服务要求;未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未按规定留存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7 | 对设置恶意程序的;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8 |
对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9 |
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主席令第52号) 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0 |
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影响运行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无 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1 |
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2 |
对放任卖淫、嫖娼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3 |
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阻碍特种车辆通行;冲闯警戒带、警戒区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4 |
对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5 |
对未制止有非法内容的营业性演出的行为的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6 |
对拒不补齐娱乐场所备案项目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公安部令第103号 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7 |
对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8 |
对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2013年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3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9 |
对变造货币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主席令第52号) 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0 |
对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的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主席令第52号) 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1 |
对威胁人身安全;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2 |
对未经许可生产机动车号牌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
1993年公安部令第13号 第十五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3 |
对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一百零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4 |
对拒不停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拒不停止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生产、使用违禁农药拒不改正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修订) 主席令第九号 第六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5 |
对未按规定建立保安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未按规定保存保安学员文书档案;未按规定备案保安学员、师资人员档案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6 |
对未按规定申报变更驾驶人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2013年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4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7 |
对承修非法改装机动车、承修交通肇事逃逸车辆不报、回收无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1999年公安部令第38号) 第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8 |
对旅馆变更登记未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国务院令588号修订 第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9 |
对未按规定上报计算机病毒分析结果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000年公安部令第51号) 第九条、第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0 |
对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八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1 | 对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2 |
对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违法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无 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3 | 对娱乐场所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娱乐场所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娱乐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娱乐场所为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提供条件;娱乐场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娱乐场所为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条件;娱乐场所提供营利性陪侍;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从事营利性陪侍;娱乐场所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娱乐场所赌博;娱乐场所为赌博提供条件;娱乐场所从事邪教、迷信活动;娱乐场所为从事邪教、迷信活动提供条件的行为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4 | 对未按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登记标识;未按规定对雷管编码打号;超出许可购买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核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行为的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5 |
对非法传授侦察技术手段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6 |
对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八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7 |
对技防系统建设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情形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8 |
对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违反规定报道、传播、发布恐怖事件信息;未经批准报道、传播反恐应对处置现场情况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九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9 |
对卖淫、嫖娼、拉客招嫖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0 |
对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违反行驶规定、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未悬挂警示标志、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未配备押运人员、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脱离押运人员监管的行为的处罚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10年)
国务院令第562号 第六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1 |
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八十条第三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2 |
对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3 |
对运输危险货物不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发生危险货物泄漏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九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4 | 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5 |
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第二次修订) 第九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6 |
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第二次修订) 第九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7 |
对按摩场所不按规定保存、报送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
/2015年粤府令第209号)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8 |
对印刷经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报告、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未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年)
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9 |
对举办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的处罚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2007年国务院令第505号)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0 |
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
公安部令第16号 第八条、第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1 |
对未按规定保存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登记资料的行为的处罚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商务部等六部委令第8号) 第十条第、第二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2 |
对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2012年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3 |
对拒不接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的的行为的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4 |
对非法获取保安培训许可证的行为的处罚 |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令第85号) 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5 | 对未按规定悬挂、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不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停车不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流散、泄露未采取有效警示和安全措施;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流散、泄露不报的行为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45号) 第八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6 |
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案件不报;拒不改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4年国务院令第147号) 第二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7 |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8 |
对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9 | 对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提供安全保护管理相关信息、资料、数据文件;未依法审核网络发布信息内容;未依法登记网络信息委托发布单位和个人信息;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信息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未按规定关闭网络服务器;未建立公用账号使用登记制度;违法转借、转让用户账号的行为的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公安部令第33号) 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0 |
对向无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的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2006年公安部令第87号)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1 |
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四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2 |
对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3 |
对违规制造、销(配)售枪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订)
(主席令第23号) 第四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4 |
对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5 | 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对帮助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八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6 | 对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的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贩卖、提供毒品,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场所的人员实施前述行为提供条件;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的场所内发生贩卖、吸食、注射毒品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禁毒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3号) 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7 | 对未经许可、备案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以及使用他人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的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三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8 |
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2001年公安部令第57号)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9 |
对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无 第六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0 |
对穿着、佩带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行为的处罚 |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2001年公安部令第57号) 第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1 |
对组织、胁迫、诱骗进行恐怖、残忍表演;强迫劳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搜查身体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2012年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四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2 |
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3 |
对参与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驾驶人在三年内的任一记分周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继续驾驶校车的;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非法赛车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1年修订)
无 第六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4 | 对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行为的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5 |
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6 |
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行为的处罚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
国务院令第307号 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7 | 对网络运营者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第六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8 |
对回收报废机动车不如实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
公安部令第38号 第十四条。,《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 公安部令第16号 第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9 |
对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七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0 |
对旅馆业不按规定登记录入、传送旅客信息逾期不改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2006年粤府令第108号) 第十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1 | 对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非法占有、使用、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源;窃取、骗取、夺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窃取他人账号和密码,或者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账号和密码, 以营利或者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以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账号和密码的;假冒他人名义发送信息;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或者干扰;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恶意软件等破坏性程序;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007年)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2 |
对教唆、引诱、欺骗吸毒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 第七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3 | 对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在食品中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经营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制品;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生产经营国家为特殊需要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4年修订) 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第一百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4 | 对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破坏选举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 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5 |
对经营者未履行有关情况报告义务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反销赃条例》 (2009年) 无
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6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 第七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7 |
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行为的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四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8 |
对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1997年公安部令第32号) 第二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4年国务院令第147号) 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9 |
对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行为的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1999年公安部令第38号) 第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0 |
对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七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1 |
对侮辱国旗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2009年修正)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2 |
对无证经营印章刻制业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
/1997年粤府令第33号修正) 第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3 |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逃匿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修正) 主席令第七十号 第一百零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4 | 对盗窃、毁坏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的设备、设施;破坏、改变运行程序,或者删改、隐匿、毁弃、破坏原始记录;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位置、用途和使用范围;泄露技防系统的基础信息;擅自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以及影响技防系统运行和使用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 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2010年修订) 无
第二十七条、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四十九条。,《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18年粤府令第251号修订)
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5 |
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淫秽表演、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6 |
对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七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7 | 对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8 | 对存在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情形的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9 | 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0 | 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1 | 对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2 | 生产经营单位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有以下违法行为的处罚:(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二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3 | 对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4 | 对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5 | 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6 | 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7 | 对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8 | 对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9 | 对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或者将隶属关系变更证明材料报发证机关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0 | 对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四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1 | 对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四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2 | 对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四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3 | 对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4 | 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第二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5 | 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第二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6 | 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第三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7 | 对化学品单位有《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2013年施行)第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8 | 对化学品单位有《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2013年施行)第二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9 | 对发包单位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0 | 对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1 | 对有关发包单位有《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2 | 对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3 | 对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44 | 对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5 | 对在登记注册地以外进行跨省作业,未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书面报告的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6 | 对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7 | 对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经责令限期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8 | 对存在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为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9 | 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其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行为的处罚 |
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2009年施行)第二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0 |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行为的处罚 |
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2009年施行)第二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1 | 对安全评价机构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处罚 |
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2 | 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处罚 |
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3 | 对安全评价机构有《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4 | 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处罚 |
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5 | 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处罚 |
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6 | 对安全评价机构有《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7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行为的处罚 |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8 |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行为的处罚 |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9 | 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的处罚 |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四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0 |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的处罚 |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61 |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2 | 对存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之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3 |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64 |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65 |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6 |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67 | 对存在《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之违法行为的地质勘探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8 | 对存在《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之违法行为的地质勘探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9 | 对未按照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的地质勘探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0 | 对地质勘探单位将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1 | 对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滥发证书,在规定限期内无故不予登记且无明确答复,或者泄露登记企业商业秘密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2012年施行)第二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2 | 对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2012年施行)第二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3 | 对登记企业有《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2012年施行)第三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4 |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名称,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从其他企业购买烟花爆竹半成品加工后销售,或者购买其他企业烟花爆竹成品加贴本企业标签后销售,或者向其他企业销售烟花爆竹半成品的处罚 |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2012年施行)第四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5 |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2012年施行)第四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6 |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2012年施行)第四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7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预防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处罚 |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第四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8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9 |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0 | 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的处罚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二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1 | 生产经营单位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有以下违法行为的处罚:(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二)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三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2 | 对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处罚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三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3 |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的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4 |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未有能够进行尾矿坝稳定性验算、尾矿库水文计算、构筑物计算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最终设计坝高时,未对坝体进行一次全面勘察,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5 |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八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6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7 | 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8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89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90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三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9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五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3 | 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行为的处罚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4 | 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行为的处罚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5 | 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经责令限期补办延期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继续进行生产的行为的处罚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6 | 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的处罚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7 | 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的处罚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8 | 对企业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9 |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在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行为的处罚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0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第(一)、(二)、(三)、(七)项违法行为的处罚 |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改)第四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1 |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改)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2 | 对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罚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3 | 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三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4 | 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5 | 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6 | 对事故发生单位和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处罚:(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7 | 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的处罚 |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八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408 |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行为的处罚 |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9 | 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负有事故责任的行为的处罚 |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410 |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未按《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处置危、险、病库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1 |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未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的;未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存在未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生产运行,做好记录并长期保存等情形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3 |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未建立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4 |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发生《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重大险情时,未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5 | 未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技术论证并同意,以及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审批部门批准,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库区从事爆破、采砂、地下采矿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6 |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对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前12个月内,未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或者闭库设计未包括安全设施设计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7 |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事项之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8 |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的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未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的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未报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延期的行为实施处罚。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9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0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程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1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依法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2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与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小于300米的以及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3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采用中深孔爆破,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4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未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未经论证符合要求的,采用浅孔爆破开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5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的,台阶高度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6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采用台阶式开采或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未按设计控制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和最终边坡角、凿岩平台宽度、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等开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7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违反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爆破作业人员不具备资格进行爆破,未设置爆破警戒范围,未实行定时爆破制度;在爆破警戒范围内避炮;在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而未选用非电起爆系统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8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大块矿岩,而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9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未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30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31 |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行为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32 | 对存在《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修正第四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阳春市民政局 | 行政许可1 | 地名命名、更名核准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民政部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民行发〔1996〕17号 第七、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2 | 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二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3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 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第三、八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 第附件2:委托事项清单序号45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4 | 慈善组织的认定 |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 民发〔2016〕189号 全文、《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2016年民政部令第58号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5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5年)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十一、十四、十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十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粤府〔2015〕79号 全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三、六、七、十一、十八、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全文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6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民发〔1999〕129号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三、五、六、十二、十五、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2010年民政部令第38号修订 第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7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2016年民政部令第59号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 | 慈善组织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未依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的;未按照募捐方案确定的时间、期限、地域范围、方式进行募捐的;开展公开募捐未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活动信息的;开展公开募捐取得的捐赠财产未纳入慈善组织统一核算和账户管理的;其他违反《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办法情形的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2016年民政部令第59号 第二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 | 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 第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 |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999年国务院令第271号 第十四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4 |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 第十七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5 |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二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 | 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 |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2017年 第九十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六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 | 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的;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或者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 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 |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 第一百零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 |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 | 《殡葬管理条例》 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 | 未与服务对象(代理人、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或者未按照与服务对象(代理人、监护人)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收住孤儿、弃婴或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按照规定配备人员;在审批、登记或者存续期间、向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利用社会福利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未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收住服务对象死亡情况;歧视、侮辱、虐待、遗弃服务对象、或者存在其他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 《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 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修订 第三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 | 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 | 《志愿服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5号 第三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 | 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和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 第一百零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 | 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013年民政部令第49号 第三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 | 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999年 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15 | 社会福利机构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进行非法集资的;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进退出许可范围的;其他违法行为的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民政部令第55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 | 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的;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的;未按国家规定书写、译写、拼写标准地名的;未经地名主管部门审核擅自出版与地名有关的各类图(册)的;擅自涂改、玷污、遮挡、损坏、移动地名标志的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 | 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999年 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 | 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设立分支机构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二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 |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 |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 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 | 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行业协会名义开展活动的 |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2005年 第三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 |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 | 《殡葬管理条例》 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第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 |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 | 《殡葬管理条例》 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第十九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23 |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六十八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24 |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 | 《志愿服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5号 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 | 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和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 | 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 | 《志愿服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5号 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阳春市财政局 | 行政许可1 | 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016年财政部令第80号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第三十六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8号令 第五条,《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 粤府令第125号 全文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1 |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第四十三、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 |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第四十五条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3 | 对单位或相关人员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私设会计帐簿,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 |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016年财政部令第80号 第二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政许可1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16年修正 第八、十一、五十三、五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2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部发〔1994〕503号 第三、四、五条,《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 粤劳社发〔2009〕8号 第二、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9年修正 第三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3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三、六、十六、十八、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2年修正 第五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4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第四十条,《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 粤府令第214号 第一款第9条,《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 第七条,《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2002年12月6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三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2005年劳动保障部、工商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89项,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2014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人社部第43号 第一,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作出修改。第二,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作出修改。第三,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作出修改。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 | 对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三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七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 | 对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的处罚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 | 对外国人拒绝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的处罚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2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2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2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 自然人 | |
行政处罚4 | 对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妇女和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职业的介绍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 | 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 | 对劳务派遣用工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 |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行为的处罚 | 《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公布 第八十四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2016年修订 第五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行为的处罚:(一)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二)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四)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五)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九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十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 | 对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 |
对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公告通知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处罚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 |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执行,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六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 | 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未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有关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备案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 | 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八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8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8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8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8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 | 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工伤保险条例》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 第六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 | 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行为的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04年11月1日 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 | 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二)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未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五)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六)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 |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 | 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1999年3月1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 | 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四)打击报复投诉人的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04年11月1日 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三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 | 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行为的处罚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一条第一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二条第一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三条第一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四条第一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四条第二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六条第二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七条第一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九条第一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一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 | 对违反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处罚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处罚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 | 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八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8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 | 对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处罚 |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九条第一款,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一十条第一款,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一十条第二款,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一十条第三款,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处罚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 | 对擅自管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的处罚 |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一十六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 | 向用工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 | 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承办社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16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项,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 | 对职业介绍机构以委托、挂靠、转让、转包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方式经营的处罚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 | 对职业介绍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明显处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和有关证照;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未同时悬挂营业执照和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的;职业介绍机构从业人员未佩戴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的处罚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 | 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0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 | 对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条第三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 | 对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0号 第七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 | 对娱乐场所招用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 | 对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招聘人才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者收取不合法费用的处罚 |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处罚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 |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 | 对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 | 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二)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1号公布,2016年9年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五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3 | 对用工单位未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或者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4 | 实习、见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为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实习、见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见习环境的;(二)违法安排实习学生、见习人员超时实习、见习的;(三)克扣、拖欠实习学生、见习人员的报酬、补助或者补贴的;(四)未按照约定或者规定为实习学生、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五)其他侵害实习学生、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的 |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5 | 对使用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处罚 |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6 | 对劳务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7 | 对职业介绍机构未经批准,从事介绍国内人员到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就业及介绍国外和港澳台人员入粤就业业务的处罚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三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三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8 |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行为进行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999年1月22日 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二十三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1999年3月1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9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第七章第六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0 | 对用工单位未依法履行下列义务进行处罚:(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1 | 对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中介活动,或者以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等方式经营的处罚 |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2 | 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0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3 | 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4 | 对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2005年6月1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第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5 | 对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七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8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6 | 对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九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7 | 对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却未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8 | 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有关补贴、资助、贴息的处罚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9 | 对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二)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0 | 对企业未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点五足额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或者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罚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1 | 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2 |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3 | 对用工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却未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4 | 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5 | 对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岗位)就业的处罚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6 | 对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7 | 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0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8 | 实习、见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接纳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顶岗实习的;(二)安排学生到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的;(三)违法安排实习学生、见习人员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的;(四)当期接收顶岗实习学生、见习人员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的 |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9 |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0 | 对劳务派遣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1 |
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2 |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六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3 |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七章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七章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4 | 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六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5 |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6 |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介绍童工就业行为的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三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二条第三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九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九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7 | 对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处罚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2005年6月1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第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8 | 对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四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9 |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职业技能教育)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0号 第七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0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或者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其他单位的处罚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1 | 对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违反规定收取服务费,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违反规定收取职业介绍服务费的处罚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三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2 | 对缴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阻挠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拒绝检查的;(二)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四)拒绝执行监督检查询问书的;(五)拒绝执行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六)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七)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二款,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3 | 对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条第三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4 | 对职业介绍机构30日内未能为用人单位或求职者找到符合协议要求的人员或岗位,不退还按规定应退的费用的处罚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5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建立、保存相关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处罚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四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五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六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四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五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六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四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五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六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四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五款,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六款,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6 | 对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五十条第三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7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8 | 对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后,未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999年1月22日 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二十三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1999年3月1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十二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9 | 对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0 |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16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16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1 | 对劳务派遣单位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2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提供清凉饮料的处罚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3 | 对用人单位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未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未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其工资清单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三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四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4 | 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三)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四)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五)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第一十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5 | 对劳务派遣单位向设立该单位的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6 | 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拒绝、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调查询问的;(三)拒绝提供或者报送用工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四)出具伪证、隐匿证据、毁灭证据或者教唆劳动者进行虚假陈述的;(五)对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的证据材料及相关设备擅自处理的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三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7 |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一十二章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8 | 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9 | 对用人单位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处罚 | 广东省工资支付 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0 | 对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处罚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2005年6月1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第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1 | 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999年1月22日 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1999年3月1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2 | 对制造、兜售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处罚 |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3 | 对用人单位未妥善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四条第一款, 第八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4 |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工资支付专户管理等制度的处罚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四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5 |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2 .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3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4 .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5 .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6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7.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8.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9.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10.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11.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12.未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13.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14.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八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八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6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的处罚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7 | 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8 | 对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的处罚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9 |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三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0 | 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1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处罚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1 | 采矿权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1986年3月19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86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公布。根据1996年8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五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98号 全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7〕16号 全文,《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1999年9月24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七、二十五、二十八、三十六、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五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三、七条,《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附件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2 |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21号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第十二、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第十八、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第一百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 第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3 | 临时用地审批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第五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4 |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 第二十二、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第五十三、五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5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2006年国务院令第469号) 第三、十七、十八条,《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国测法字〔2006〕13号 第六条,《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 国发〔1983〕192号 第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6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4〕5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4年修正 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7 | 财政投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三十八条,《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81号) 第五条,《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的通知》 (粤国土资地环发〔2013〕233号) 第四条,《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粤国土资地环发〔2011〕186号)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197号) 第一条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8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016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修正) 第十二条,《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六条,《土地复垦条例》 2011年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21号) 第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9 | 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 第二十二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第14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0 | 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 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1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 第四十一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 第五十一、五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2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 第二十七、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3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四十、四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29号 《通知》第二大点第(二)小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三十四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3年 第四十、四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16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第二、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第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5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 第四十四条,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 第六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6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订) 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 | 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基础测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6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土地复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土地复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 | 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者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三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之间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 | 对违反规定造成地质遗迹被破坏或者污染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 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 | 对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 | 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 | 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单位合作,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 | 对不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八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 | 对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 | 对测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二)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 基础测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6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 | 对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基础测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6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八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 | 对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违规操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令第21号 第五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令第21号 第五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令第21号 第五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令第21号 第五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令第21号 第五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 | 对破坏或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 | 对违反规定对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 | 对违反有关规定应当进入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而不进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 | 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 | 土地复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 | 对拒绝向有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提供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监测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 第二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 | 对未按规定办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 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 | 对采矿权人不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八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二)不建立防灾预案制度,不向指定的地质环境监测部门报送监测资料的;(三)不对矿区范围内的危岩、危坡、开裂带、沉降区和塌陷区设置警示标志的;(四)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破坏矿区地质环境的。 | 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八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八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八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八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八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 | 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 |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4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土地调查条例(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土地调查条例(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 | 对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 | 对违反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 | 对地质勘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 | 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 | 对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 | 对违反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 |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土地复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 | 对编制、出版、展示、登载、更新的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地图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 | 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八章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二)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三)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 | 对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七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 | 对非法挖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质遗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 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定,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和销售地图或者附有地图的各类产品的;(二)未按照规定将地图样图或者样品报送备案的。 | 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八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八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八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 | 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土地复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 | 对应当送审的地图而未送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3 | 对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三十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4 |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5 |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6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土地复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六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7 | 对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8 | 对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图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五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9 | 对未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相关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0 | 对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1 |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2 | 对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3 | 对通过互联网上传标注了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4 | 对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5 | 对未取得相应资格和资质而擅自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 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6 | 对不需要送审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行政处罚 | 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7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五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五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8 | 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单位未报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9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土地复垦条例》 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四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0 | 对采矿权人未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六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1 | 对因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未依照规定履行地质环境监测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59号 第三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2 |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二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三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四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五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六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七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章第七十四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3 | 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4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二)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三)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四)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五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5 | 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第七章第七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6 |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7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580号 第三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8 |
对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9 | 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二)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二款,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三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0 | 对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1 | 对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2 | 对侵占、破坏或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59号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3 | 对违反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4 | 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5 | 对违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6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7 |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8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二)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三)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四)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9 | 对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建构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0 | 对违反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年国务院令第248号 第三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1 | 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四十二条第,《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九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2 |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3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建立以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利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二)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 (三)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4 | 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或者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第七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5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二)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四)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20号 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6 | 对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7 | 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在监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防治工程事故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 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8 | 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9 | 对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0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土地复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1 | 对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 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 第六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2 |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3 | 对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4 | 对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5 | 对探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 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二) 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三) 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条第三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条第三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七条第二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七条第三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条第三款第一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条第三款第一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条第三款第二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四条第三款第二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6 | 对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九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 行政许可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1 | 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审批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交通部令第3号 第五、七、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六次修正 第十、十二、十四、十九、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八、十、十一、四十九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2 |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包车经营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八、十、十一、四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六次修正 第十、十二、十四、十五、二十二、二十六、二十七、五十六、五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9〕6号 附件2第3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 2018年省政府令第248号 序号40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3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三十五、三十六条,《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2014年修正 第十九条,《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 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第三类第5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年第62号令 第六、八、十一、十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 2017年修正 第四十九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70号 第一类第161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4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 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第三类第6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 2017年修正 第五十四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70号 第二类下放事项清单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5 | 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 《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2014年修正 第二十五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70号 第二类下放事项清单第11项,《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第三类第一点第14项、第二点第29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6 | 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附件1第2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17年修正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修正 第二十四条,《广东省公路条例》 2014年修改 第十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7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部令第51号 第五、十、十一、十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 第三十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8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4号 第十条、十一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第六、十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第五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第八条,《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47号 第七条,《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47号 第八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9 | 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无 第十一、十二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 第十四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0 | 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2003年7月11日第七次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2008年国务院令第545号 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第十条,《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8年交通运输部2号令 第十三、十四、十五条,《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2007年交通部令第3号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9〕458号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十一条,《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1999〕16号 第二条(五)(六),《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厅公路字〔2003〕439号 第一条,《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8年交通运输部2号令 第十六、十七、十八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修正 第十八条,《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2007年交通部令第3号 第三条、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 第九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 第八条,《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2006年铁道部令第26号 第四十六条,《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2006年铁道部令第26号 第四十七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1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 2017年修正 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2014年修正 第十五、二十一条,《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第三类第38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70号 第二类下放事项清单第7、9、10、12、13、14、15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2 |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十六、三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六次修正 第十一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3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第三十九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第十二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第十三条,《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47号 第十条,《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2017年粤府令第247号 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4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 2017年修正 第四十二条,《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2014年修正 第三十二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70号 第二类下放事项清单第7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许可15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十四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1号 第六条至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十二条,《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10年) 国务院令第562号 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 |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 | 对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 | 对未建立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 | 对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 | 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 | 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 | 对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 |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 | 对恶意人为干扰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 | 对恶意人为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 | 对伪造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 | 对篡改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 | 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修正 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 |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客运经营驾驶人员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 |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货运经营驾驶人员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 | 对班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 | 对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 | 对直通港澳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 | 对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 | 对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未喷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维修工时单价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维修工时定额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承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培训范围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收费项目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学时收费标准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教练员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教学车辆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2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教练场地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3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招生站(点)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4 | 对汽车租赁经营者未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租赁车辆的车牌号码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5 | 对汽车租赁经营者未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租赁车辆的厂牌型号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6 | 对汽车租赁经营者未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租赁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日期信息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7 | 对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为运输车辆配备驾驶员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8 | 对客运经营者在运行途中强迫旅客下车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9 | 对客运经营者在运行途中诱骗旅客下车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0 | 对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1 | 对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口岸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2 | 对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班次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3 | 对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4 | 对直通港澳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5 | 对直通港澳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口岸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6 | 对直通港澳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班次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7 | 对直通港澳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8 | 对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49 | 对直通港澳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0 | 对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1 | 对直通港澳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2 | 对包车客运经营者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合同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3 | 对直通港澳包车客运经营者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合同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4 | 对直通港澳运输车辆从事境内区间的道路运输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5 | 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6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编造维修理由误导消费或者虚列维修项目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7 |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未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运营信息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8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放行携带危险物品的旅客进站乘车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59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放行携带违禁物品的旅客进站乘车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0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超过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1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2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车辆进站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3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4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载客出站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5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载客出站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6 |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者提供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7 |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为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8 |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装载禁运物品的车辆出站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69 |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装载不符合要求的限运物品的车辆出站场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0 | 对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超限超载配客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1 | 对货运相关服务经营者超限超载配货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2 | 对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为无证照者提供配载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3 | 对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为无证照者提供代理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4 | 对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为证照不全者提供配载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5 | 对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为证照不全者提供代理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6 | 对货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为无证照者提供配载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7 | 对货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为无证照者提供代理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8 | 对货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为证照不全者提供配载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79 | 对货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为证照不全者提供代理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0 | 对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普通货物配载时混装危险货物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1 | 对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普通货物配载时混装国家禁运物品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2 | 对货运相关服务经营者普通货物配载时混装危险货物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3 | 对货运相关服务经营者普通货物配载时混装国家禁运物品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4 | 对港口、码头、工厂、矿山、商业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5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到注册地以外开展培训业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6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业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7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路线开展培训业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8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89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0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1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不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2 | 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索取学员钱物以及协助学员考试作弊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3 | 对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不符合规定的租赁车辆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4 | 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七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5 | 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将从业资格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七十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6 | 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将道路运输车辆交给无相应从业资格人员经营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七章第七十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7 | 对客运经营者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8 | 对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行政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第八十条第(一)至(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99 | 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0 | 对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1 | 对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行政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2 |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3 | 对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的行政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第八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4 | 对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经营者未按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旅客提供服务的行政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第八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5 | 对客运经营者,存在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对客运经营者的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营运、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6 |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7 |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8 | 对客运站经营者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超载车辆出站、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允许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09 |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0 | 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处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 第五十六条第(一)至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1 | 对货运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2 |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行政处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3 | 对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4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5 | 对货物站经营者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行政处罚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6 |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行政处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7 |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超越许可的事项,非法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8 | 对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行政处罚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19 |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0 |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行政处罚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1 | 对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我国有效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擅自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或者运输危险货物的;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的;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源或招揽旅客的;未按规定的运输线路、站点、班次、停靠站(场)运行,未标明本国《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行政处罚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2 |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3 |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4 | 对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5 |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6 |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7 | 对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8 |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29 | 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0 |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政处罚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订 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1 | 对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政处罚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订 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2 | 对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处罚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订 第五十七条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3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订 第五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4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行政处罚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订 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六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5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行政处罚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订 第五十九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6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7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8 |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订 第六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39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行政处罚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订 第六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0 | 对未取得巡游车营运证的车辆喷涂巡游车专用标识或者安装巡游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或者计程计价设备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1 | 对出租车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向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供营运数据或者其他必要的营运资料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2 | 对出租车经营者未实时传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记录或者生成的数据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3 | 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4 | 对转借、出租或者涂改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5 | 对未按照规定携带营运证或者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6 | 对从事巡游车服务,未在车内醒目位置公开本人的从业信息或者公开的信息与实际驾驶人员不一致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7 | 对干扰或者屏蔽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数据传输信号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8 | 对篡改出租汽车相关设备记录或者生成的数据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49 | 对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0 | 对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1 | 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2 | 对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3 | 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4 | 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5 | 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6 | 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7 |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8 |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59 |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0 | 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1 | 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2 | 对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3 | 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订 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4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5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6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7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8 | 对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7号 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69 | 对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7号 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0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7号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1 | 对接受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7号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2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3 |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4 |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2号 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5 | 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2号 第四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6 | 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五座以上七座以下);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4号 第四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7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行政处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4号 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8 |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4号 第四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79 |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行政处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4号 第四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0 | 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号 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1 |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60号 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2 |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60号 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3 | 对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行政处罚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60号 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4 | 对未取得线路运营权、未与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签订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的行政处罚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5 | 对未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的行政处罚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6 | 对运营企业未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的;未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和安全应急设备的;使用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担任驾驶员、乘务员的;未对拟担任驾驶员、乘务员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行政处罚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7 | 对运营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行政处罚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8 | 对发生影响运营安全的突发事件时,运营企业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处罚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89 |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行政处罚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0 | 对有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1 |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行政处罚 | 《路政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1号修正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17年修正 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2 | 对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或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3 | 对未经许可进行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涉路施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4 |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5 | 对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6 | 对未经批准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7 | 对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8 | 对损坏、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199 | 对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设点修车、洗车、堆放物品、打谷晒粮、积肥制坯、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其他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0 | 对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1 |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2 | 对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3 | 对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八章第八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4 | 对未经批准在公路上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5 |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6 | 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7 | 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8 | 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09 | 对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0 | 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1 | 对未经许可进行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涉路施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2 | 对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3 |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4 |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五章第七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5 | 对在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的规定范围内未经批准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6 | 对堵塞公路排水系统,擅自利用桥梁、涵洞或者公路排水设施设闸、筑坝蓄水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7 | 对公路改建、扩建和养护大修、中修,施工单位未按照公路施工、养护规范堆放材料,施工人员未穿着统一安全标志,作业车辆、机械未设置明显作业标志,施工路段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或者绕道行驶标志,未采取措施疏导交通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8 | 对公路收费站因未开足通道造成车辆堵塞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19 | 对高速公路使用者更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信息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0 | 对高速公路使用者倒换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1 | 对高速公路使用者假冒绿色通道免费车辆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2 |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3 | 对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4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5 | 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6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7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8 | 对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29 | 对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0 | 对出租、出借、倒卖《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1 | 对伪造、变造、涂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2 | 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3 | 对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4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79号 第八条、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5 | 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超出《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6 | 对擅自改装客船、危险品船增加《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的载客定额、载货定额或者变更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种类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7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履行备案义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79号 第四十九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8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79号 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39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托运人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79号 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0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运输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79号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1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79号 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2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拒绝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79号 第五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3 |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六条、第三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4 |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与委托人订立虚假协议或者名义上接受委托实际不承担海务、机务管理责任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三十五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012年国务院令 第625号 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5 | 对未履行备案或者报告义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6 | 对为未依法取得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的经营者提供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7 | 对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未订立船舶管理协议或者协议未对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三十六条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8 | 对未订立书面合同、强行代理或者代办业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49 | 对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委托人选择其他代理或者船舶管理服务提供者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0 | 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委托人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六)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1 | 对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其他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第三十六条第(七)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2 | 对未在售票场所和售票网站的明显位置公布船舶、班期、班次、票价等信息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八)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3 | 对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4 | 对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十)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5 | 对未建立业务记录和管理台帐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十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6 |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7 | 对港口经营人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指定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提供船舶、水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行政处罚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3号 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8 | 对从事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五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59 |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0 | 对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1 | 对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2 | 对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六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3 |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4 | 对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5 | 对通过内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6 | 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7 | 对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港口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行政处罚 | 《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 第77号 第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8 |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由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或者恢复,因强制拆除或者恢复发生的费用分别由设置人、撤销人承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69 | 对渡口船舶未标明识别标志、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0 | 对未按照海峡办编制的船舶班期营运的行政处罚 |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 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35号 第八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1 | 对不服从港口调度指令的行政处罚 |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 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35号 第八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2 | 对旅客、车辆未实行一票过海或者船票未标明国家规定基本内容的行政处罚 |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 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35号 第十一条第一款、二十二条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3 | 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4 |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或者该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5 | 对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6 |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或者该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7 | 对未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8 |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79 | 对未取得有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且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港口设施,擅自为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提供服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 第七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0 | 对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1 | 对为无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或超越经营范围的船舶、企业提供服务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2 | 对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行政处罚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0号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3 | 对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4 | 对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5 |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6 | 对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7 | 对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8 | 对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89 | 对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0 | 对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1 |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2 |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3 | 对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4 | 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5 | 对未按照规定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6 | 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7 |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8 | 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299 | 对未在生产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0 | 对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1 | 对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2 |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3 | 对未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4 | 对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货物或者外包装没有相应标志的包装危险货物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5 | 对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6 | 对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7 | 对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8 | 对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09 | 对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0 | 对未依照本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1 | 对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在专用库场、储罐内单独存放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2 | 对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3 |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4 | 对港口经营人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5 | 对港口经营人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管理措施以及管理人员等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第七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6 |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7 |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8 |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319 |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