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市级“双公示”事项目录梳理表(行政许可) | |||||
许可部门 | 许可项目 | 行政相对人 | 许可文书有效期 | 备注 | |
编号 | 名称 | ||||
市国家保密局 | 1 | 国家秘密及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销毁定点审批 | 企业或事业单位 | 3年 | 当次有效 |
阳江市市级“双公示”事项目录梳理表(行政处罚) | |||||
处罚部门 | 处罚项目或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备注 | ||
编号 | 名称 | ||||
市国家保密局 | 1 |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未将涉密信息系统定级和建设使用情况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不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传递或者交易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将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国际互联网、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利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 | 警告 | ||
2 | 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未经过地级以上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单位内部设立印制厂(所)违反规定,没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 | 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 |||
3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 收缴 | |||
4 | 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的 | 责令停止使用 | |||
5 | 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6 | 保密检查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 | 责令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