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行动方案》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 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23〕22号)精神,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综合实力实现新跃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阳江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以健全的信用机制促进经济循环高效畅通
1.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推动将科研诚信结果运用到科技计划的各重点环节。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惩治学术不端,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做到科研诚信监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强科研人员诚信教育和学风建设,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审慎区分客观科研失败和主观科研失信,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
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清理规范专利申请秩序,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著作权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3.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制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并开展评价活动,发挥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典型引领作用。加强对企业标准公开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标准水平提升。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监管检验检测机构。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各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推动检验行业健康发展。
4.推进品牌信用创建。扩大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推动企业将诚实守信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培育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通过各类展会、洽谈会等活动加强阳江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开展品牌遴选和动态管理。对“阳江老字号”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5.完善流通分配领域信用建设。加快商贸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医用耗材、农产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构建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完善商务企业信用管理,推动电子商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市”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和物流等行业的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机制,强化交通运输、寄递物流行业信用监管。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监管。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税收领域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6.完善生态环保领域信用建设。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信用监管。加强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全面实施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严厉打击排放单位弄虚作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重点用能单位违法违规用能信息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7.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领域信用建设。开展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评价,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协助高水平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推动落实 AEO便利措施,提升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落实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通关、退税给予便利,严惩走私、虚假出口、骗取退税等失信行为,加强海关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加强对外贸企业信用状况核查,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领域信用建设。
8.完善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资本市场信用档案,
实施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信息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持续加强市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建立完善信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在风险管理中应用信用信息,提升风险预警处置效能。加强金融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监管,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
9.强化重点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预付费消费等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保基金支出、保障性住房等行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医美健康、医疗美容、平台经济、教育培训等领域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二)以坚实的信用基础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
10.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加强信用大数据赋能,拓展市场应用场景,持续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支持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阳江节点,构建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及时全量归集共享纳税、不动产、水电气费、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用信息,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指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推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业务;充分运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强化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11.优化信用惠民便企工程。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等方面,采取简化流程、缩短时间、降低成本等措施,大力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为诚实守信企业提供便利。创新信用产品和应用场景,推动政府部门对守信主体实施行政许可容缺办理、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加分、日常监管减少频次等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和便利。在上市融资、评优评先、国有产权交易等事项中,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多部门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鼓励通过制定支持政策、共享信用信息、购买信用服务、扩大信用需求等方式,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整治违法违规开展信用修复、兜售信用评级证书等失信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信用监管,健全网络购物实名登记、交易互评制度,设置失信曝光台,依法披露制假售假、携款跑路、恶意刷单等失信行为。
(三)以有效的信用监管服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12.完善信用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省市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市级节点,做优做强“粤信融”阳江分平台。强化平台信用管理和服务支撑能力,依托“粤系列”平台提供移动公共信用服务,提升“珠三角征信链”跨区域服务能力。加强与省“一网统管”平台、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互联共享,建成覆盖市内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设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落实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13.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的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记录和共享体系。在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开展信用修复、信用异议工作,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14.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全面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和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相结合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燃气、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优化配置。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协作机制,完善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一体协同监管体系,加强各类监管衔接配合,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和综合监管效能。
15.加强诚实守信宣传教育。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诚信道德建设,弘扬诚实守信时代新风。加强诚实守信宣传,讲好新时代诚信典范故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活动,推进诚信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着力开展青少年群体诚信教育,加强定向医学生、师范生就业履约管理。强化信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以创新的信用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6.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严格落实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制度。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持续推进防范化解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提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建立健全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加大对公职人员的法治诚信教育培训,开展信用进机关活动,形成政府机关“学信用、懂信用、重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17.推进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完善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对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和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务员,依规依纪依法采取约谈督导、通报等措施,督促限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三、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积极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19.强化法规制度保障。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信用制度,提升我市信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0.开展信用创新典型。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民生领域信用惠民服务、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信用大数据开发应用和创新等方面,树立标杆,推广典型做法。指导促进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找准信用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信用体系支撑作用。积极参与省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推进信用县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县域信用体系建设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