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民福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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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阳春市民福精神病医院坐落于阳春市新高线2公里处(即河西莲平西路2公里),创建于1994年8月,现占地面积15000多平方米,拥有现代化住院大楼5000多平方米,是一所环境幽雅,技术精湛的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建院以来,医院在当地市委市政府和阳春市卫计局大力支持下,本着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弘扬厚德精医、坚持患者至上、文明行医、一切为病人、为了病人一切、竭诚为广大患者服务、建设科学文明、人道和谐的现代化服务型医院的宗旨。医院年接诊门诊精神患者7000余人次,收住住院800多人次,医院服务面已跨出阳江,辐射云浮、罗定、电白、高州、茂名、湛江等周边县市。2003年被阳春市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阳春市首家精神病残疾评定单位,并于2016年10月晋升为二级专科医院。 三、在医疗技术上,医院定期地邀请广州脑科医院等上级专科医院的专家、学者来本院指导讲学。随着医院的不断发展和设施的日趋完善,服务对象和范围日益扩大。从最初仅诊治一般精神病,发展到涉及精神卫生各个领域,包括各种轻型精神疾患;各类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老年和儿童精神卫生;心身疾病等。现在,本院已具备治疗、预防、教育、宣传、咨询等综合功能,正逐渐成为阳江市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基地。
承诺内容
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诚信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我单位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不违背社会公德。 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不搞不正当竞争,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 三、加强企业管理,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培育诚信经营和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四、依法纳税,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五、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 六、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