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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超越彩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江市超越彩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702314974895R -- -- -- -- --
法人代表人: 梁超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阳江市超越彩印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阳环(东)建审〔2026〕57号
许可类别: 认可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一、项目位于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金田六路西边及霍达七路南边BN-01-12a(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度2分47.693秒,北纬21度55分38.887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1栋二层的工业厂房,其中首层设有切纸区、裱坑纸区、切模区、裱卡区、啤机区、印刷区、过油区、原料储存区、过油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仓库和危废间等;2层设有手工盒生产线、裱坑区、粘盒区、成品区和办公区。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纸制品生产,年产纸卡1000万张、彩盒100万个。二、项目运营过程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印刷机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1)项目印刷工序的印刷设备自带清洗功能,当设备自洁无法满足清洗要求时,需手动清洗,产生的废水收集至危废桶,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2)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进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最严者。(二)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过油和粘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TVOCs和NMHC表征)。项目印刷和过光油工序在密闭负压车间;粘盒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VOCs、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的“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项目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标准值要求。本项目VOCs排放量应控制在0.0889t/a以内(其中:VOCs有组织排放量应控制在0.0331t/a以内,VOCs无组织排放量应控制在0.0558t/a以内)。(三)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使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四)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产生的纸张边角料、封口胶废桶、淀粉胶废桶和PS版废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全部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大豆油墨废瓶、水性光油废桶、清洗剂废桶、润版液废桶、废抹布、废橡皮抹布、废PS版、废油墨渣、清洗废水、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其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许可决定日期: 2026-10-15
有效期自: 2026-10-15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