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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潭水镇梁冠电动车行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春市潭水镇梁冠电动车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1781MA50JAJAXN -- -- -- -- --
法人代表人: 梁年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春市监处罚〔2026〕1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
违法事实: 现查明:一、当事人阳春市潭水镇梁冠电动车行在经营期间,于2025年9月6日向冯**销售一台加装了“挡风”和“雨棚”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该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为经过3C认证的机动车辆,当事人在销售前对车辆进行了改装,改变了车辆进货时的原样,在改装后并没有向有关部门对整车申请3C认证便进行销售,该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挡风”和“雨棚”的货值为4250元,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4250元。这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详细信息如下: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编号:VS212ASJ0100316;发证日期:2025年09月01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中山市博技电动车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博技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车辆型号:BJ1200DZH-10;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S2ME2A02SA112662;车身颜色:银色;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A110468U16BHS2ME214GYJT01。二、当事人阳春市潭水镇梁冠电动车行在经营期间,于2025年11月25日向王**销售一台加装了“雨棚”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该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为经过3C认证的机动车辆,当事人在销售前对车辆进行了改装,改变了车辆进货时的原样,在改装后并没有向有关部门对整车申请3C认证便进行销售,该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雨棚”的货值为2080元,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2080元。这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详细信息如下: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编号:VS211ASJ0400086;发证日期:2025年09月04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中山市博技电动车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博技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车辆型号:BJ1200DZH-9;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S2ME2A01SA113270;车身颜色:蓝色;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A110468U15BHS2ME212GYJT00。
处罚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从轻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财务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10
处罚机关: 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