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西贵航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5050075122553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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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人: |
陈发军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阳交罚〔2025〕00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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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2025年01月16日11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海陵岛试验区旅游大道南螺洲公园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西贵航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桂E25658大型客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行为。以上事实,有车辆现场取证说明、现场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
处罚依据: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版)序号65 |
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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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财务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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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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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2-18 |
处罚机关: |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