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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诚合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鞍山市诚合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210302MABYJQBY0C -- -- -- -- --
法人代表人: 刘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阳交罚〔2026〕00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6年07月13日20时5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阳江市高新区G234线江湛高铁高架桥路口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鞍山市诚合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辽C6951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车辆现场取证说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版)》序号92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财务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14
处罚机关: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