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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中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春市中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781MABY8LHN5K -- -- -- -- --
法人代表人: 廖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春卫职罚〔202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违法事实: 2025年3月12日,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吴**、黎**去到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园丰路5号(住所申报)的阳春市中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阳春市中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5年1月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疑似职业性噪声聋1人(吴*),该公司涉嫌未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疑似职业病病人。
处罚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财务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7
处罚机关: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